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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青岛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9月1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1-08-30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助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根据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原子能机构、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1〕28号)的通知要求,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2021年青岛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2021年青岛市全国科普日主题为:“百年再出发,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定于9月11-17日集中开展,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活动主题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建党百年,回望创新发展。围绕建党百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回顾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立足新起点,展望和谋划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二)弘扬科学精神,激发科学梦想。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涵养创新生态,在全社会营造热爱科学、尊重创新的环境,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基础支撑。

(三)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生态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立足全面小康,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先进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农民,科学文明深入农村,带动树立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实践。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充分调动科技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性,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志愿服务,推动“智惠行动”全面融入科普日活动,服务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六)宣传科学素质纲要,推动贯彻实施。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开展,认真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解读,调动全社会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主要活动

2021年青岛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以“1+1+N”架构形式开展,即一个主场活动——启动仪式,一个云上科普日活动,N个系列联合活动支撑(区市分会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科普大学等)。立足面向基层、服务发展、惠及群众。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宣传、资源流通、信息共享等手段,扩大覆盖面,提升活动总体水平。

(一)主场活动——启动仪式

青岛市主场活动由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主办。

围绕活动主题,集成科协系统和其他各主办单位资源,打造各主办单位、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区成员单位、学会、区市科协等举办的重点活动,通过多方主体联合、优质资源整合的方式,打造内容丰富、趣味性强的主场科普活动。

(二)云上科普日活动

线上与线下统筹推进、深入融合,组织好“云上科普日”活动。策划上线大型互联网专题“2021年青岛市全国科普日网络科普行”。设置“2021青岛市全国科普日网络科普行”互联网专题,“科普直播24小时”科普大咖直播系列活动等网络科普活动,并在腾讯视频、今日头条、抖音、微博四大主流平台进行播出。让公众足不出户参与科普日活动,形成网络科普传播热潮。

(三)系列联合行动

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集中动员组织社会各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1.区市主场活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全国科普日区市主场活动,邀请党政领导出席活动,带动辖区内各地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2.碳达峰碳中和科普联合行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3.青少年科技教育联合行动。联合教育部门,积极动员各类教育、科研单位,在校内外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

4.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联合科技部门,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科研项目承担团队等将相关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科普化展示,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

5.水利科普联合行动。联合水利部门,普及水科学知识,开展以节水知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主题的科普活动,提高公众护水意识和水科学素养。

6.乡村振兴科普联合行动。联合农业部门,面向农村、针对农民开展乡村振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推动各级学会、农业科研院校、科技小院、农技协开展农村科普活动。

7.卫生健康科普联合行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聚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科学防疫、生命安全、儿童青少年健康、老年健康等主题,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

8.应急科普联合行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9.企业科普联合行动。动员组织企业通过开放参观、交流体验、专家讲解等形式,传播科学知识,诠释技术应用,宣传推介“科创中国”,扩大优质科普资源供给。动员中国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的企业成员单位举办公众科普活动。

10.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各级学会通过科技讲座、学术活动、科普服务、学会科普基地开放等形式,面向公众深入开展高质量科普,打造各级学会科普日品牌活动。

11.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发动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科普活动、联合巡展。推动基层公共服务、文化设施等与科普阵地联合联动,动员各级各类科普阵地开展科普活动。

12.社区科普大学联合行动。发动社区科普大学在科普日期间开展线上、线下科普讲座、科普展示等活动。面向社区居民普及科学知识。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积极沟通、做好统筹,积极争取区(市)委、区(市)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支持,制定好全国科普日工作方案,最大程度汇聚资源搭建科普展示平台。要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面向基层、服务发展、惠及群众。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注重面向乡村、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线上线下,统筹推进。各区市科协、各部门组织全市各级科技馆、科普场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单位,科普示范工程项目单位、各级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研院所等开展全国科普日免费或优惠开放活动,线下活动采取预约参观方式。科普场馆协会负责组织协会会员单位在科普日期间有序开放。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若届时无法组织线下活动,将以线上活动为主。请各区市各部门根据青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四)聚焦热点,立体宣传。各区市科协、各参与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对接各主流宣传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融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打造多元化立体宣传模式。鼓励活动举办单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将活动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以便公众查询了解活动、参与活动并反馈评价。各类线上线下科普活动须突出活动品牌,采取适当方式标注“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并统一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通过科普中国客户端或全国科普日网站进行管理,让更多的公众参与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受益面和影响力。

(五)科学防控,规范管理。各单位要把做好疫情防控摆在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和风险评估,控制人员数量,严格人员管理,避免人员聚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六)信息填报,规范准确。请各参与单位于20218月16日-9月24日期间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http://mtw.so/5Mzxm1),填报活动信息。于2021年10月22日前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成果,并线上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如开展网络活动须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全国科普日网站运营机构配合各单位向社会进一步宣传报道。(注:归口单位请选择“市科协-山东省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请各单位于9月1日前将《2021年青岛市全国科普日活动汇总表》(附件1),《社区科普大学活动汇总表》(附件2),《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社区科普馆开放活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邮件标题为:科普日活动+单位名称

(七)周密部署,及时总结。单位2021年9月28日前通过邮箱提交活动总结,包括活动照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总结等材料,科协将依照活动的组织动员、数量规模、活动宣传、效果亮点、开展科技志愿、联合行动、网络活动情况等指标,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活动推荐上报中国科协予以表扬。

  附件1:2021年青岛市全国科普日活动汇总表.docx

  附件2:社区科普大学活动汇总表.docx

  附件3: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社区科普馆开放活动汇总表.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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